声明公告
时间:2018-09-29
现恒龙公司郑重声明,除恒龙公司本身以及依法授权项目经理王恒松之外,其他任何人不得代表恒龙公司签署泰兴中学移址新建项目综合楼、食堂外装饰工程相关的工人工资的结算协议、材料款结算协议、借条、欠条等任何具有经济性质的合同或者协议,江苏恒龙公司对此一律不予认可,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。 公司联系电话:0517-83645930
49629澳网
上一条
行业政策|住建部印发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》
下一条
关于我司通讯地址变更的公告
分享到
返回列表